正新鸡排_南京巴弟鸡排一加盟店举报供货商拒开发票被停止供货

发布时间:2017-06-29 16:32:31|文章来源:正新鸡排官网|编辑:正新小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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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报网讯(通讯员 许重 记者 殷学兵)“我向税务部门举报供货商拒开发票后,就出了一连串的‘怪事’。”不久前,“巴弟鸡排”南京一加盟店老板拨通本报信息热线4008885998说,供货商不仅停止向其供货,还以侵害商标权为由,将他告上我市两家法院,要求承担侵权责任。

生意做得好好的,突然被停止供货

2010年前后,南京街头出现不少名叫“巴弟鸡排”的快餐连锁店。急于寻找投资项目的陈先生经过调查,于这年10月,向“巴弟鸡排”总公司——昆山巴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了5万元加盟费和1万元保证金,在下关金川门外开起了“巴弟鸡排”加盟店。

经营一段时间后,陈先生发现生意果然不错,每个月都要到巴弟公司进近10万块钱的货。不久,他又在江宁东山另外开了一家这样的店铺。

但到了去年9月份,巴弟公司突然不向陈先生供货了。与此同时,这家公司还以侵犯商标权为由,将陈先生分别告上鼓楼法院、江宁法院,要求停止侵权,赔偿损失。

进货不开发票遭加盟店举报

生意做得好好的,怎么就断货了,还被告上法院了呢?据陈先生猜测,原因可能是他举报了这家公司不开进货发票。

陈先生说,他做的是食品,必须对消费者负责。假如产品出了质量问题,消费者首先找到的肯定是他,他就要找巴弟公司,而找巴弟公司的证据就是每次进货发票。但当他向巴弟公司索要进货发票时,这家公司解释说,发票一时紧张,下次再补;可到了下次再要发票时,他们还是这样推托。

后来,陈先生从南京其他该公司的加盟商处了解到,这家公司不给加盟商开进货发票竟是常事。“我知道的是2013年前没开到发票。”加盟商之一的刘先生也证实此事。

为此,陈先生又找到这家公司的南京办事处。办事处一工作人员表示,据他了解,2013年开始都是可以开发票的。但要补开2013年以前的发票,加盟商就要将票面金额14%的钱交给巴弟公司。事后,陈先生向南京市国税局举报,该公司遭到查处。

状告加盟商后,又向法院申请撤诉

陈先生说,发票矛盾出现后,巴弟公司就断了他的货了。但法庭上,巴弟公司并不认可陈先生的说法。

巴弟公司认为,陈先生与该公司之间的加盟协议已期满一年。协议期满后,陈先生既不缴管理费,也没进货,说明他已有终止协议的意思,双方协议应该终止。但协议终止后,他还在使用巴弟公司的商标和外包装,就要承担侵权责任。

陈先生反驳说,根据当初协议,协议期满前45天内,如果双方都没收到对方的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,就视为自动续约。期间,双方都没有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,因此视为自动续约。另外,陈先生还出具了2013年3月的进货汇款凭证,说明他一直在从该公司进货。

“没交管理费,是巴弟公司违约造成的。”陈先生说,该公司当初承诺,要用加盟商的管理费开发新产品,但他们开发的薯条、撒尿牛丸之类的产品,都没有创意,到处都能买到。

事后,陈先生突然接到消息:巴弟公司已向鼓楼法院、江宁法院申请撤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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